东方国际旅游资源研究会是由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发展局主管、经国家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团法人单位,由国内外旅游资源研究专家学者及热爱国际旅游事业的教育界、企事业单位优秀专业人士、社会各界知名人士自愿组成的科研学术型社会团体。
研究会宗旨: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遵照国际公法惯例的前提下,依法开展国际间旅游资源研究与开发,着力打造旅游人才培训、就业一体化的国际平台,提高旅游业人员素质,努力开发国际国内旅游资源,拓展国内外旅游资源升值空间,开创旅游产业发展辉煌未来的新纪元。
会员权利:具有研究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积极宣传本会宗旨,参加本会举办各项活动,具有对研究会工作的批评、建议和监督权;有获得研究会帮助和服务的优先权;会员可获得招商引资、培训实习、安置就业、人力资源管理、旅游景区规划等方面支持;有获得研究会国内外资源信息的权利。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会员义务:遵守研究会章程、执行研究会决议;维护研究会的合法权益;完成研究会委托的工作;按规定交纳会费;有条件的会员单位或个人,资助研究会活动经费;定期不定期向研究会反映各地方情况,提供各地方、各企事业单位的信息资源;向研究会推荐、发展团体和个人会员。
会员资格:凡承认并遵守《东方国际旅游资源研究会章程》,境内外中等以上旅游教育机构、从事旅游行业的企事业单位、从事劳动人事人才服务机构、从事旅游产业开发的相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负责人;在旅游人力资源、社会资源、人文资源、资本资源、国际资源等方面有相当造旨的行政部门领导、专家学者、教育工作者、旅游服务机构负责人、热心支持旅游事业发展的其他各界知名人士,均可申请加入东方国际旅游资源研究会,成为本会团体会员或个人会员。
会员待遇:本会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
一、团体会员:
A、副会长单位(全国仅限十家);B、常务理事单位(全国仅限五十家);C、理事单位(全国仅限二百家);D、会员单位(不限数量)。
二、个人会员:
A、副会长(全国仅限十名且不住会)B、常务理事(全国仅限五十名且不住会)C、理事(全国仅限二百名且不住会)D、会员不限量。
三、团体会员分四个级别,每个级别的团体会员均颁发“东方国际旅游资源研究会××单位”铜牌,并颁发证书,个人会员办理会员证。
入会手续:申请入会的单位,须填写《申请入会审批表(团体会员)》并加盖单位公章;申请入会的个人,须填写《申请入会审批表(个人会员)》并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照二寸彩色4张。申请单位或个人被批准入会后,由研究会秘书处发给入会通知书,凭入会通知书办理交会费手续后,研究会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铜牌,证书及会员证。
团体会员、个人会员办理程序:
填写审批表→研究会审批→通知入会→交纳会费→挂牌、颁发证书→开展业务→表 彰或资助会员
特别说明:从事旅游教育机构的会员单位每年按级别不同,分别按一定数量的旅游专业毕业生,培训发证后安置在国内外就业;从事旅游产业的企事业单位,每年按级别不同,推荐国内外旅游专业人才到会员所在单位就业。具体人数以研究会与教育单位、旅游用人单位签订的人力资源供求正式合同为准。
通联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曙光里 邮箱:qgrcpxxy@163.com
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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